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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确立可靠的回收利用模式。点对点的定点回收利用,比点对面综合利用的风险可控程度要高。实施点对点的定点回收利用,危险废物的来源、组分、性质等身份信息清晰,其起点和终点明确,回收利用流程透明,有利于管控。
二是明确可靠的回收利用种类。可以选择一些成分相对简单的危险废物进行点对点的回收利用试点。如芯片清洗产生的废硫酸。经检测,除酸度略低外,其他品质均优于工业级硫酸,而其重金属等杂质含量很低,完全可以用于金属表面处理、钛白粉生产等。因而,不需要调整已有工艺,也不会增加额外的污染和环境风险,不会影响产品质量。这一方法简单可靠、经济实用。
三是选择可靠的行业或企业试点。这些行业或具有成熟的工艺,或有着可靠的污染治理设施,或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,可以代替上游企业对危险废物进行消化、处置,并对污染和风险兜底,如水泥窑协调处置垃圾焚烧飞灰。对这些企业,要参照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进行管理,要做到生产者自觉、监管者严管、违法者受惩。此外,要向社会公开承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四是在试点基础上,出台行业指导意见或政策,包括按批次出台可资源化危废种类目录和行业目录,规定哪些能做、谁能做。初期要高门槛、严把关,做到覆盖面小、准入数量少。管理水平提高和技术工艺成熟后,再进行拓展和推广。同时,要消除法律障碍,解决危废回收利用和危废经营许可制度的矛盾。可参照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要求,明确哪些回收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。